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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嫁个金龟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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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34章
      34
      两个被抓包的年轻人,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站起来。
      余纨纨慌忙把衣服往下拉, 杜甄的样子有些狼狈, 夏天本就穿得薄, 一有反应遮掩不住。
      她不小心看到了, 红着脸推开他, 把头发理了理, 就赶紧出去了。
      “妈,你怎么来了。”
      “我不来,你们恐怕收拾到天黑都收拾不完。那天我跟你爸做卫生, 四处都打扫了,就是厨房和露台没做,我想着也没事, 就过来了。”站在门口, 正弯腰脱鞋的林芬说。
      趁这空档,余纨纨赶紧转身把杜甄从房间里拉出来, 推进卫生间。
      “妈, 厨房我和杜甄来打扫吧。他在上厕所, 你没事就坐着看电视。”她殷勤的去把电视打开。
      “你妈是能坐着看电视的?”
      余纨纨找了抹布去厨房。可能是做贼心虚, 她总怕她妈看出些什么了。
      过了一会儿, 杜甄从厕所里走出来,林芬正在收捡他们扔在沙发里的杂物。
      “阿姨。”
      林芬点点头:“我说我弄厨房, 纨纨非不让,那我去把露台打扫打扫。”
      “哦, 我去给她帮忙。”
      进了厨房, 余纨纨正在菜盆前洗抹布,见他进来回头红着脸看了他一眼。
      “都是你那么性急,我妈没发现吧?”
      这话说得杜甄也有些尴尬:“应该没有。”
      余纨纨克制不住往他裤子上瞅了一眼,她还没发现杜甄竟那么壮。她忍不住浮想联翩,想到第一次会吃亏,以及不配套怎么办之类的种种。
      她一面想,一面搓着抹布,杜甄来到她身边她都没反应。
      她被吓了一跳:“你吓死我了。”
      杜甄有点无辜,他又没干什么。
      余纨纨也知道自己反应敏感了,可她忍不住就会想不配套怎么办。
      ……
      露台很大,连着主卧和客厅。
      林芬路过主卧时,看见床上有些皱,就去整理。
      摆放枕头时,从枕头下面滚出一样东西。
      颜色很花哨,上面有英文也有中文,一个小雨伞的图形,上面写着大胆爱吧。
      林芬老脸一红,赶紧塞回枕头下去。
      *
      经过林芬这么一打岔,自然什么事都干不成了。
      把露台和厨房的卫生做完,天也快黑了,就回余家那边吃晚饭。
      晚饭煮的绿豆粥,配几样可口的小菜,林芬他们在新房子的时候,余建国已经在家把饭做好了。
      吃饭过程中,林芬让余纨纨和杜甄抽个时间去把婚纱照给拍了。
      两人点头,说明天就去。
      吃完饭,余建国习惯要看新闻联播,杜甄陪他一起看,林芬则在厨房里收拾。
      等她收拾完,新闻联播也播完了,老两口会出去散步纳凉。
      家里就只剩余纨纨和杜甄两个人,现在是暑假,余纨纨都会双更。她把二更丢上去,又刷了下评论,才转头去看杜甄。
      “你不回去吗?”
      杜甄看了她一眼。
      “我没存稿,还得码明天的更新。”她说得若无其事。
      “你不跟我一起?”
      “我爸妈等会就回来了,见我不在家,肯定要给我打电话。我跟你说,老年人思想保守,我俩虽扯了证,但没办酒就不算结婚,肯定不会让我在外面过夜。”
      她装着可怜,实际上是心里害怕。
      余纨纨之前偷偷地笔画了下,觉得自己肯定会坏掉的,她需要时间来做心理建设。
      看着她那可怜兮兮的样子,杜甄也不知道说什么。
      裤兜里的手机震动了,他掏出来看,是陆耀的电话。
      他走出去接电话,过了会儿回来。
      “我在美国的东西有人帮我托运回国了,我去看一下。”
      “要我陪你一起吗?”
      杜甄说:“应该已经送到新房了。对了,你怕猫吗?”
      “猫?我不怕猫。”
      “我在美国养了一只猫,这次一起送了过来。”
      *
      余纨纨没想到杜甄还会养猫。
      因为这只猫,她打算陪杜甄去新房那边看看。
      行李果然已经到了,几只大皮箱整整齐齐码在客厅里,倒是猫没看见。
      “棉花糖。”
      随着一声喵呜,从皮箱后面迈出一只猫来。
      是一只扁脸猫,圆头圆脑,毛很浓密,整体呈淡金黄虎斑色,下腹和四只爪子是乳白的。
      它出来后,就站在那里看杜甄。
      看了一会儿,轻盈地一跳,又躲回皮箱后面。
      “它生气了。”杜甄对余纨纨说,又叫了声棉花糖。
      “它叫棉花糖啊?胖胖的,还真像一朵棉花糖。”余纨纨转到皮箱后去看猫。
      棉花糖蹲在哪儿,屁股正对着她这个方向,脸对着皮箱,好像还真生气了。
      “我抱抱你好不好?”她蹲下,笑着逗猫。
      棉花糖没动,就是尾巴卷了一下,又抖了抖。
      “它抓不抓人?”
      “每周都会送它去洗澡和修剪指甲,不过它生气的时候,不让人抱。”
      “那就让它在这儿待着?”
      杜甄走过来看,这只大胖猫依旧保持着那个姿势。
      “别管它。”
      “那我去给你整理箱子?”
      “明天再弄。”
      两人去沙发那里看电视,杜甄坐着,余纨纨坐了会儿有些累,就歪靠在他腿上。
      他搓着她的手指尖,想起下午那刚入手就消失的馥软,手指往上滑去。
      不知怎么就换了个姿势,余纨纨深陷在沙发中。
      他抵着她的额头,眼睛黑得深沉,嗓音沙哑:“纨纨,我饿了。”
      “呃?不是刚吃完,你晚上吃了两碗粥,还吃了三个包子。”
      只差说他能吃了。
      最近杜甄确实能吃,在经过最初的慎重后,余家也不可能真次次都像招待客人一样。每次来了,余建国做什么,他吃什么,越来越能吃。
      从最起初两人相遇,杜甄是个猫胃,到现在一个顶她两个能吃。关键吃了还不长肉,她有时表示诧异一下,她妈还说男人就是能吃,能吃好。
      杜甄有点窘,亲了她嘴唇一下,老实说:“我想吃你了。”
      余纨纨又想起不配套的事,肢体语言难免抗拒。
      “我不好吃,一点都不好……”
      剩下的话被堵在嘴里。
      干菜烈火,余纨纨被亲得晕晕乎乎,也忘了配套什么的。
      一声闷响,像是有什么东西跳上沙发。
      余纨纨睁眼一看,就见沙发背上有只猫正睁大着眼睛看她。
      那眼睛骨碌骨碌的,又圆又亮。
      “杜甄……”
      她喊了声,又去推他,迟钝的杜甄转头去看,才发现是棉花糖坏事了。
      趁着间隙,余纨纨忙坐起来,羞愧地把衣服拉好。
      “春暖的花香带走冬天的饥寒,微风吹来意外的爱情,鸟儿的高歌拉近我们距离,我就在此刻突然爱上你。听我说,手牵手跟我一起走,创造幸福的生活1……”
      悦耳的手机铃声,是余纨纨的手机响了。
      她接通电话,那边传来林芬的声音:“纨纨,你人呢,怎么不在家?”
      余纨纨忍不住咳了两声:“妈,我在新房这边,杜甄在美国的东西被托运过来了,还有一只猫。这只猫好可爱啊,又圆又胖,肥嘟嘟……”
      一个男人加一只猫,都用眼睛看着少女在那里故作轻快地粉饰太平。
      “我马上就回来了。”
      说完最后一句,余纨纨挂了手机,看着杜甄的眼睛写着‘你看吧’。
      她没有耽误,站起来说要回去了。
      杜甄送她。
      *
      第二天林芬去买菜的时候,余纨纨特意跟她说,让她买些小鱼回来。
      果然过来吃早饭的杜甄,把棉花糖也带来了。
      “哟,这猫真肥。早上买了一斤小鱼,你叔叔正在给它做小鱼干。”
      杜甄进门后,就把棉花糖放在地上。
      它十分警惕,挑了张椅子,跳上去蹲着观察整个屋子。
      林芬把早饭端出来,招呼杜甄和余纨纨快吃。。
      余建国一面擦着手,一面从厨房里走出来。
      “不能我们吃,猫也得吃。”林芬去厨房,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器物,就拿了个一次性塑料碗,里面装着小半碗小鱼干,拿到棉花糖面前。
      棉花糖可没吃过这个,它从来是吃猫粮的。
      它警惕地看着眼前这个老太太,连看都不看小鱼干一眼。
      “这猫气性可真大,真不吃啊,你叔叔专门给你做的。以前咱家也养了只猫,最喜欢吃纨纨他爸做的小鱼干,后来不知道被哪个短寿的用耗子药毒死了。她们都说是我家花花吃了死老鼠,其实我家花花从来不吃老鼠。”
      林芬拿了条小鱼干,放在棉花糖面前,就端着碗去饭桌那里了。
      提起花花,余家其他人都有些黯然。
      那只田园猫养了很久了,就像余家的一份子,可最后却死了。所以林芬明明很喜欢这些猫啊狗啊的,后来却再没有养过。
      这边吃早饭,那边棉花糖闻到一股很奇特的味道,忍不住嗅了嗅。
      它是一只从小吃高级猫粮长大的喵,怎么可能吃过这种乡土式的小鱼干。这小鱼干看起来十分丑,卖相也不佳,还随便放在地上。
      要知道它吃东西都要放进猫碗的,真是不讲卫生。
      可那味道实在太奇怪了,明明感觉臭臭的,跟好闻一点关系没有,可就是勾着它去嗅。嗅了一下,又一下,棉花糖跳下凳子,打算搞清楚这到底是什么。
      “小杜啊,这猫是不是没吃过鱼?”
      杜甄认真地想了下:“它从小吃猫粮。”
      同时,还有余纨纨说:“妈,猫怎么可能没吃过鱼,就算是美国的猫,没有吃过自家做的鱼干,也吃过鱼罐头啊。”
      “我看它那小摸样,好像没见过似的。”林芬说。
      杜甄的脸有点窘,要说鱼罐头,棉花糖好像还真没吃过。因为他不注重吃,所以自然想不起猫还有鱼罐头吃什么的,只喂棉花糖猫粮。
      “它没吃过鱼罐头。”他老实讲。
      余家母女诧异。在她们诧异的目光中,棉花糖这只从小吃高级猫粮的喵,把那条小鱼干吃完了,然后就奔了过来。
      似乎也意识到自己这么干,有点跌面子。棉花糖跑了两步,停下来舔了舔爪子,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。
      林芬给其他人使了眼色,大家就专注吃饭。
      棉花糖在地上绕了一圈,又一圈,绕啊绕就来到桌子下面,然后就蹲在那里看着大家吃。
      余纨纨忍着笑,杜甄第一次发现棉花糖能蠢成这样。
      你的高贵优雅,和不近生人呢?
      可什么都没有小鱼干的魅力大!吃饭皇帝大,都一样,都一样!
      林芬可舍不得吊着这只长相很萌的猫,她虽然不认识猫的品种,也不清楚猫的性格都是很矫情的,但她知道这是一只猫,是猫就没有不喜欢吃鱼的。
      她没有一次都把碗里的鱼给棉花糖,而是一条一条的给。中间因为吃饭耽误了一会会儿,真就一会会儿,也就喝口粥的功夫,棉花糖就急不可耐地用爪子抓她鞋,喵喵的要小鱼干。
      就这样,半碗小鱼干吃完了,等吃完饭林芬去洗碗,棉花糖主动跟了过去,浑然忘了杜甄这个主人。
      杜甄的脸窘窘的,不知为何想到了自己,余家人是不是都有这样的一种魅力。就像他,也是这么勾着勾着,就跟着人跑了,什么都忘了。
      他看了余纨纨一眼,没想到余纨纨也在看他,眼睛里带着笑意。
      因为她想起当初,她和杜甄也是因为吃认识的,就因为她会吃天天带着他到处吃,两个人就恋爱了。
      ……
      吃完饭,两人出门去拍婚纱照,棉花糖就留给了林芬。
      经过这会儿时间,棉花糖已经和林芬混的很熟了。
      临走时,林芬坐在沙发上看电视,棉花糖很舒服地卧在她腿上。
      林芬正在吃砂糖橘,吃一个,掰一瓣喂进棉花糖嘴里。棉花糖吃得喷香,连眼神都没给杜甄一个。
      林芬早就打听好哪家店拍婚纱照,拍得又好又实惠,余纨纨就直接带着杜甄去了那家店。
      是弄堂里的一个小姑娘在这里上班,还是化妆师。跟余纨纨也认识,她妈和林芬关系挺好的。
      是熟人,事情就简单了。
      打了很优惠的折不说,还送了婚礼当天的摄影和婚车扎花。
      因为急着用,定下后,就插队让化妆师化妆,并准备礼服,等下拍摄。
      从上午一直折腾到下午,中午在婚纱摄影店吃了盒饭,休息一会儿继续拍,下午主要拍的是外景。
      一直到下午五点半,才算拍完。
      两个人都累得不轻,回到家里,看着依旧坐在那儿看电视的一人一猫,平添羡慕和嫉妒。
      *
      “这是什么?”
      杜甄拿了个盒子,给余纨纨。
      盒子整体呈黑色,高级丝绒打底,银色的边框,看起来就很高大上。
      余纨纨打开盒子,里面是一套首饰。
      铂金的质地,嵌以钻石的闪亮,刚打开时,余纨纨眼睛差点没花。
      样式简单,又不是典雅大方,除了项链、耳环、手链以外,最为醒目的就是正中那枚钻戒了。
      为什么确定是钻戒呢?
      余纨纨虽不识货,但这种闪亮度,除过钻石也不作他想了。
      指环纤细,铺镶着钻石的铂金锻带,萦绕在中央主钻周围,看起来却不臃肿,十分精致。主钻是淡粉色的,一种看起来很舒服的粉,不会显得庸俗,晶莹剔透,柔美中透露出一点儿媚。
      “这是钻吗?”
      余纨纨这话,主要针对是那颗粉色的主钻。
      钻并不大,估计还没有一克拉,但要知道这是粉钻,粉钻素来被誉为钻石中的女王,数量极为稀少。尤其粉得这么剔透好看,余纨纨就算再不识货,也知道这样的粉钻一定价格不菲,不是普通人家可以拥有的。
      杜甄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。
      会从法国卡地亚总部订下这枚戒指,不过是因为她为了没有一枚钻戒而黯然。图册是他亲自选的,订得是加急,五天就从法国飞到中国,价格自然不菲。会选择有些显眼的粉钻,不过是因为知道她肯定喜欢。
      可是怎么解释,他却从没有想过。
      “这是哪儿来的?”
      杜甄轻咳了声:“是我养母留下的遗物,说是让我送给未来的妻子。”
      余纨纨没有多想,电视里很多母亲都会遗留下首饰给未来的儿媳妇。当然这个定律不通用中国的母亲,因为中国人富起来也就是近些年,但港台剧里很多都是这么演的。
      她越看越喜欢,有些爱不释手了。
      “你也不知道是不是钻?不过也是,你养母的东西,你怎么会知道具体,你们男的哪懂得这些。粉钻我也就是听说过,在网上看过图片,那东西太昂贵了,这估计是粉晶。不过我很喜欢,谢谢你呀,杜甄。”
      她亲了杜甄脸颊一口,又低头去看戒指。
      “你帮我带上啊。”她示意。
      杜甄笨手笨脚拿过戒指,却不知道该带哪根手指,幸亏余纨纨主动伸出左手,又翘了翘无名指。
      戒指还没套上,手指却弯了下来。
      “不行不行,你还没跟我求婚呢。不能因为我妈的传统糟粕,就坏了我们年轻人的规矩。”
      这话直接把杜甄说懵了,有点无措,看看戒指,又看看她。
      “我不会。”他老实说。
      “那我教你。你要学电视里那样,单膝跪地,执起我的左手说求婚词。等我同意后,你要亲吻下我的手,然后把戒指帮我带上。”
      她指点着,杜甄就照着做,等到说求婚词时,却抓瞎了。
      “你要这么说——亲爱的余纨纨小姐,你愿意嫁给我吗?无论贫穷、富贵、疾病,我都会与你相互依偎,不离不弃。”
      “亲爱的余纨纨小姐,你愿意嫁给我吗?无论贫穷、富贵、疾病,我都会与你相互依偎,不离不弃。”
      “我当然愿意了,杜甄先生。”她抬头挺胸,虽然穿着平价的短裤和t恤,却高贵得像个公主。
      “快帮我把戒指带上。”她提醒他。高贵的公主,顿时被这急切的催促坏了形象。
      戒指带上了,果然很适合她,指环不大不小,简直就像量身定制。
      “你养母的尺寸跟我差不多。”余纨纨随口说了一句,示意杜甄站起来:“还缺个公主抱。你知道什么叫公主抱吗……”
      还没等她说完,整个人就被抱了起来,她赶紧抱住了杜甄的脖子。
      阳光明媚,透过落地窗洒射进来,给所有东西上都蒙上了一层金色的光圈。
      包括他也是,俊美得像天上下凡来的米迦勒大天使。
      “我很爱你哦,杜甄先生。”我的白马王子。
      阳光下,她可爱灵动,生动得像世上最美的画。
      “我也是。”我的纨纨。
      ……
      两人吻在一起。
      他们在新房,棉花糖在老房子那边,终于没人打扰他们了。
      天时地利人和,虽然是白天,但白天黑夜关系大吗?
      “……听着礼堂的钟声,我们在上帝和亲友面前见证,这对男女生就要结为夫妻,不要忘了这一切是多么的神圣,你愿意生死苦乐永远和她在一起,爱惜她尊重她,安慰她保护着她,两人一起建立起美满的家庭。你愿意这样做吗?yes i do1! ”
      两个人一直和手机铃声做着抗争,可惜最终还是没坚持过它。
      “肯定是我妈。”
      余纨纨满脸无奈地去接电话,是林芬打来的,却是她爸的声音。